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蒙面投票的风波

加拿大选举办公室主任马克·梅兰德前些天谈到穆斯林妇女的投票问题,表示可以接受戴着面巾的投票方式。他的发言遭到了朝野各党一致的批评。连哈珀总理都不顾远在澳大利亚,也放下繁忙的外交工作,专门就此发表了讲话表示不满,认为议会在去年6月通过的有关选举的修正法案没有得到贯彻执行。

但这个法案规定的是选民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才可以投票:一、提供由政府颁发的带有照片,名字和住址的身份证明;二、提供两个含有选民名字的身份证明,至少有一个含有投票者的地址;三、在另一个已经登记的选民陪伴下宣誓保证自己的身份无误。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其实马克并没有违背法案的规定,相反的,他对法案的理解是正确无误的。这三个条件中只有第一条是可以核对投票者的面目的,因此无论蒙面还是戴个万圣节的鬼脸,甚至画个京剧的大花脸,只要满足其余两条中的一个条件,就可以合法的投票了。

政客们如果觉得必须按照片核对投票者的话,就应该弥补这个法案上的漏洞,而不是大谈什么爱国和融入主流之类的,这样不负责任的发言只会进一步激化穆斯林社区和外界的矛盾。事实上,除了穆斯林妇女会选择蒙面之外,阿尔伯达省的胡特尔教徒们也拒绝拍照,因此他们的驾驶执照上都是没有照片的,更有甚者,上次选举中有八万选民是通过邮寄投票的,为什么没有政客对此表示意见呢?

这一场风波实在是不应该发生的。

07-09-1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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