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

12.30加币的代价—本地时政研究16

说人去店里不付钱吃白食是吃霸王餐,现在大温地区的油价上涨,又有了霸王油的说法,英文是Gas and Dash。这意思无非就是利用加油站可以先加油再付钱的做法,加完了油就一踩油门,溜之大吉。

遇见这种事,加油站该怎么办?店员是冲出来记下车牌号,但如果是失窃车的话就无可奈何了。损失由谁负责?很多店员只能自认倒霉,自掏腰包了事。

2005年3月初,Maple Ridge的一个Esso加油站就经历了这样的事件。一名16岁的少年驾着一辆偷来的车,载了一个15岁的乘客,偷了油就跑。24岁的店员Grant De Patie赶忙冲出来想阻止,结果被撞倒,一路被拖了7.5公里而死。加油站显示少年偷的油价值12.30加币。

Grant De Patie这么做有他的理由,他以前在另一个加油站打工时也遇上同样的事件,他没有追出去,却被老板要求支付差额,他拒绝了,也因此失去了工作。12.30不是个大数字,但他还是在乎的。要说明的是,这个Esso加油站没有强迫店员自赔的规矩。

Grant De Patie家就在附近,他还是素里长大的。他一面打工,一面梦想可以回到学校继续学习。他的死给他的家人带来了很大的打击,但他的家人表示:我们很愤怒, 但不仇恨,仇恨不会使我们的孩子复活。他父母此后致力于要求省府立法,提高工作地方的安全,要求加油站实施先付款的制度,可惜至今仍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至于这个今年17岁的少年罪犯,按法律因年龄没有公开他的名字和照片。据他的辩护律师说,他的生活一直很悲惨,他由染上毒瘾的单身母亲带大,他母亲的男朋 友经常当着她的孩子们的面前打她。而他自13岁起就被送到领养人家,他也经常逃课并睡在他祖母或他朋友们的家里。悲剧发生的那天正是他从领养的家里出逃的 并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

该少年被以二级谋杀罪起诉,但司法交易成功,以一般杀人罪认罪。检察官希望判他至少入狱8年,外加终身不得驾驶。法庭判决结果:有期徒刑9年(扣除已经关押的14个月,实际上只需服刑7年又3个月),10年不得驾车。

此后有多少具体措施防止此类悲剧发生呢?好像迄今为止还没有,最近的一个例子是本月素里的一个加油站发生加霸王油事件,店员被撞倒,幸好没有生命危险。

06-05-16

1 条评论:

WANGHU 说...

评论源自: 麦子 · http://blog.westca.com/blog_ann.php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觉得非常震惊。10多元就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06-05-16 @ 22:15

评论源自: 广播体操
报上说:被拖在车底的那个受害人Grant De Patie的脸部、胸部、一条大腿的肌肉都被地面磨光、鲜血拖了一地,直至露出白花花的骨头。。。如此残忍的罪行只判9年?!根据加法律,3年之后凶手便可假释出狱,这种刑法等同儿戏!

不管什么社会制度,我觉得都应该设有一个---“社会渣滓清除法”。象这样的人渣应该统统格杀勿论,不然,3年后还得有人死在他手里。

以前在坛子里讨论过的北京少女在公交车上被杀一案、北京法院已判那凶手死缓(无期),很好,希望她死在监狱里。

刑事暴徒应该严加剿灭。
06-05-17 @ 03:09

评论源自: 本那比经略
无论如何,生命比钱更重要。

附:老胡,俺的部落格处女帖就给了你了,你以后要好好待俺哦。。。
06-05-17 @ 07:01

评论源自: WANGHU
回MZGZ:看了这故事,又觉得自己幸运了8,还不快去照料室内植物?
06-05-17 @ 07:18

评论源自: WANGHU
回GB兄:看了这个判决,偶觉得对陈敏判得重了些。不能理解为何如此轻判,可能也是偶没有融入主流的证据。
06-05-17 @ 07:19

评论源自: WANGHU
回阿牛兄:天啊,阿牛兄真的是衙门里的!以前多有失敬!

怎么样?今天牛排吃了吗?
06-05-17 @ 07:20

评论源自: 广播体操
WANGHU: 偶觉得对陈敏判得重了些。不能理解为何如此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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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偷油的家伙旨在偷油,撞人及拖人致死并不是事先预谋的,且有20罐啤酒后和“小时候受虐待”之说;而陈敏旨在绑架劫人、是完全有预谋的犯罪。受害人又是儿童,在西方伤害小童都属于民愤极大的那种。

当然了,在我看来陈敏也好、拖人致死的也好, put a bullet in his head is the only way to go! 虽然极刑只是对付杀人犯罪的其中一种方法,但这种人渣处决掉一个就少一个,免得将来出狱再害人。
06-05-18 @ 03:33

评论源自: WANGHU
GB兄的理解有一定道理,不过偶觉得,陈杀人也不是事先预谋的,所以他以二级谋杀认罪倒有些意外。

加拿大没有死刑,但谋杀率却只有米国的1/3,这样看来,可能有一定的道理。
06-05-18 @ 07:12

评论源自: 容若
我看到外面论坛有人贴了中国看停车位的民工因两元钱被小汽车主人拖死的文章,贴主的意思想来是控诉中国黑暗吧。其实,正如GB兄所说,任何社会都有人类渣滓,对恶棍,理应重罚。
06-05-18 @ 07:40

评论源自: WANGHU
那个文章里没有死人。不过偶一直没弄明白,除去少数有特殊任务的,为什么总有些人要把现在中国形容得水深火热才肯罢休?难道酱紫心里会好过些?
06-05-18 @ 15:50

评论源自: 逸立
这帖子怎么又差点儿错过?
以毒攻毒,王老糊的任务是把这里也搞成水深火热,那就世界大同咧嘿嘿···
06-05-18 @ 17:51

评论源自: WANGHU
老李界话说得像是戴了文明面具的老师。:)

偶只是较得,如果眼皮底下的事都弄不明白,咋能明白太平洋对过的事涅?眼皮底下的事都不关心,咋还能解放全人类涅?
06-05-18 @ 19:38

评论源自: 病毒
悲剧的发生有时就在一闪念.那位在中餐馆劫案中被枪杀的老好白人大叔,就是路见不平要和劫犯理论,才做了枪下亡魂的.有意思的是,当时在场的人不相信劫犯拿的是真枪,劫犯还开枪示警.店主说:给他钱!可是老好大叔太天真:你还真杀了我不成?谁知他就是开枪了.
这个世界变了.温哥华也不是那个文明村儿了.
06-05-19 @ 14:48

评论源自: WANGHU
温哥华也不是那个文明村儿了
届话要这么说,大瘟地区不是大都市,所以没有大都市特有的犯罪问题,民风还比较纯朴。但随着发展,已经不再是村庄了。

要不偶咋会住在素里届城乡结合部涅?
06-05-19 @ 16:34

评论源自: 新邻
就没有人谴责死者原来的老板吗?
06-05-20 @ 16:15

评论源自: WANGHU
估计那也是小本经营,谁会料到出人命的地步?

对了,你什么时候开始溜狗?
06-05-22 @ 15:07